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宣城市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项目编号:JX-CG-CS-2024585
中标金额:49.6万元
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联系方式
1386*******
联系人:王*
代理人
1386*******
联系人:刘**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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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仁斌、张华军、刘毅
总成交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伍德龙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幢***号商业用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诚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名都城电商家园门面房**A-*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则上

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

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

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龚仁斌、刘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计费

*、金额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栋***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栋***号商业用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工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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