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工程一期网络接入

采购公告 山东省 | 滨州市 | 惠民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29
项目编号:Z320612220004(DY001)
中标金额:57万元
项目名称:惠民工程网络服务项目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惠民工程网络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协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协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一、项目名称:惠民工程网络服务项目,编号:Z************(DY***)

 

二、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控制价为**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区级财政,已落实。

 

四、验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五、资金支付方式:*****月底前支付合同中标价费用。申请付款须提供正式发票。

 

六、服务期:一年。

 

七、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八、项目需求:见附件。请下载。

供应商的协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协商前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协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所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报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九、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联系人:       陈鹏

联系电话:  ***********

 

十、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协商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号政务中心三楼东侧)。本项目为全电子不见面,响应方应网上报名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采购方: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号。

 

十一、协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协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如供应商成交,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二、协商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协商保证金。

 

十三、供应商需递交的响应材料:

*、报名登记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协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企业负责人证明书;

*、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参与协商的,不需提供);

*、供应商简介; 

*、报价函(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除网上提交响应文件,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份,副本份,均需用A*纸打印,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协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协商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相关落款处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如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四、无效响应的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协商:

*、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协商保证金;

*、协商响应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不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报价超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协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项目有效期不足的;

*、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十五、协商原则

*、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协商时,不按本公告第十三条要求提供齐全协商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协商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协商报价原则上不超过*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协商予以终止。

*、成交价格合理并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视为协商成功,协商成功后由采购人出具成交报告。

 

十六、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份(采购人、供应商、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付款计划:*****月底前支付合同中标价费用。申请付款须提供正式发票。

*、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八、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协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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