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四村西坑、南坑鱼池约11亩鱼池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4-24
项目名称: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四村西坑、南坑鱼池约11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四村西坑、南坑鱼池约**亩鱼池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经研究决定,将本村西坑鱼池、南坑鱼池公开对外竞价,方案如下: 一、鱼池情况 鱼池位于本村村西鱼池*亩,村南鱼池*亩,面积约**亩。 二、竞价人人资格 本次发包面向本村村民公开网络电子竞价,竞价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元,方取得竞价资格。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竞价办法 底价为***元/亩/年,即按照***元/亩/年的底价往上投,采取网络竞价方式,递增额必须是**元的整数倍,投最高额者为受让人。受让人反悔者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 五、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以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 六、竞价后要求 *.竞价成功后,投标保证金*****元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 *.签订合同当日一次交清****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年承包费,收取****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履约保证金****元,并于****年*月**日前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 *.水、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委会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 *.承包期间,禁止承包者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 *.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者的人、物损失,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 *.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者应完成净坑,坑内养殖物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自行处置。 *.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一份,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转出用途 |
渔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