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CZC****-C*-*****-GXDY;采购计划编号:FCZC****-C*-*****-***。
二、项目名称:防城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新增水田整改及后期管护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金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防城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新增水田整改及后期管护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一)成交供应商负责落实新增水田种植水生农作物等三年后期管护工作。 *、负责落实将现种植非水生农作物的新增水田改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负责与新增水田上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洽谈,协商,并办理手续,垫付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新增水田现种植的非水生农作物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费参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防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防政发〔****〕*号)的标准执行,暂按****元/亩预算,面积为**.*亩。给予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后,负责落实清理、翻耕等,转为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 *、将摞荒新增水田清表翻耕,落实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 *、成交供应商务必保证新增水田连续三年每一年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可流转后自己种植或承包他人种植,也可补助协调农民种植; 负责落实新增水田的土地流转工作,与土地权属人洽谈,签订流转协议。新增水田的流转土地面积***.*亩,流转费暂按***元/亩.年预算; 成交供应商按照新增水田的地亩面积,将新增水田进行*年土地流转后,负责发放后期管护费给种植户或管护单位(个人),后期管护费***元/年.亩,面积***.*亩,务必保证新增水田连续*年每年种植水生农作物; (二)成交供应商需先行垫付各种费用,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发放有关费用补偿至单位(或村民)手中,不允许私扣或以各种理由拒发放应发的补偿费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需保证采购人通过新增耕地(水田)核定,完成上图入库报备工作,并保证三年内的项目区的水田指标。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超华(组长)、周跃敏、黄冠思(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号
联系方式: 甘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晨小区F-**#*楼
联系方式: 巫殷诚 *********** /****-*******
*.监督管理部门: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