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铁岭市 发布时间:2024-09-04
项目编号:JH24-211224-00252
项目名称: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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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昌图县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昌图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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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冰冰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 |
昌图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图县昌图镇文化大街***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主楼三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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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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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项目服务中心) |
撰写人: |
张冰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图县公安局东辅楼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变更,请供应商以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文化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主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冰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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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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