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38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10-08
项目名称: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38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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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南李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唐庄镇南李庄**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不许取土外运。 *、转出(流转)期内如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归受让方所得。上缴水费和一切未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转出方不予负责。 *、在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所持转出(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所签定的承包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只得国家规定的经济损失补偿费,征地费、占地费及其他补偿费归转出方所有。 *、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在转出(流转)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转出(流转)期内,受让方如需进行土地改造,须结合转出方和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农业生产必要的工程规划,否则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 *、受让方竞价成交后所缴纳竞价保证金转为转出(流转)费。如果所交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抵转出(流转)费需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三日内补清剩余转出(流转)费。如逾期未能交清转出(流转)费,竞价保证金变违约金归转出方所有。转出方另行组织竞价。 *、转出方现有的水利设施和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均由受让方负责。 *、转出(流转)期内不允许受让方种植莲藕,转出(流转)期按*年计算。
受让方条件 面向村内、外人员或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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