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泗乡南溪片区乡村振兴基础配套项目-花都大道整治提升工程补遗书 **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
(一)提问*:本项目无市政部分,无需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但系统中却需要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才能生成投标文件。请代理公司修改招标文件。
回复:已修改。
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时间的均相应修改。
备注:
*.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补遗书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的书面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