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单一来源谈判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湖州市
发布时间:8小时前
预算金额:120万元
项目名称: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单一来源谈判专家论证公示
联系方式
0572********
联系人:郑**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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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单一来源谈判专家论证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通过对《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核,确定该招标文件没有出现限制资格要求,也未出现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且在招标文件意见征询阶段和两次招标公告阶段均未发生质疑、投诉或举报等情况,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二、《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柴油项目》原定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投标响应时间结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而两次流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述情况下可申请转变采购方式。鉴于两次公告期间均只有同一家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石油分公司报名投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石油分公司多年来专业从事加油工作,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专家论证小组建议改变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环城西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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