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日期:****-**-** **:**:**
一、项目简介:
为了有效利用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锦商投公司”)按照《成都市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锦府办函﹝****﹞*号)文件相关要求,拟对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 *号附*号临时构筑物进行招租。
标的物位于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 *号附*号,标的物所在区域商业服务繁华程度较优,具有经营的良好条件。该处资产为临时构筑物,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管理。
二、招租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范围为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 *号附*号临时构筑物,面积为*.**平方米,业态限定为文创类,租赁年限为*个月。不可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危险性行业。在使用期内未征得运营方书面同意,使用方不得擅自改变该临时构筑物用途。
三、招租对象
*、使用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竞租人在过往经营中未发生过任何形式及任何等级安全事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锦江区点将台街**号。
*、招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竞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招商时间、地点
*、招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意向承租的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经营产品资料、装修方案、承诺书,信用证明、履约能力证明等。代理人需提交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等及相关资料等。
*、招商地点:锦江区点将台街**号
六、最低限价
使用费底价为*.*万元/*个月;
使用费不含水、电、垃圾清运等费用,需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七、招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款方式:招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
银行账号:**** **** **** **** ****
交款截止时间:同首次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
*、竞租人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竞租人在交款时,需明确项目名称,且需写明为招商保证金或保证金。
*. 未中选的竞租人的招商保证金,将在成交书发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使用权受让方的招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八、评选流程
商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竞价-确定承租方。
结果公示:*个工作日。
九、 招商履约保证金
使用权受让方应在签订《春熙路步行街临时建筑使用合同》前向使用权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至少为两个月使用费。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使用合同到期后,使用权受让方在无违约情形下并结清水、电及其他应由使用权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后,使用权出让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锦江区点将台街**号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兴锦商业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