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各潜在投标人 :
因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五、商务要求 - (五)付款方式”中“具体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是否支付由招标人决定。” 现修改为: “ 具体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 第三条 - 付款方式”涉及的相应内容做同步修改。
*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开标地点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恩施州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