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襄土网挂字〔****〕**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坐落 |
土地面积(m*)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范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报价(万元/亩) |
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高新区大力大道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东至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至湖北晶恒环保有限公司;西至施坡村;北至大力大道。 |
** |
**.* |
*******BA**** |
注:加价幅度为*万元/亩的整倍数。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年*月**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年*月**日**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年*月**日**:**时整)前**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 ,土地竞得人须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上述土地拟用于精密模具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
*、竞得者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 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襄阳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阳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阳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咨询电话:王先生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闵女士 ****-*******
退转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 ***********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许女士、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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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工商银行 董女士*********** ****-*******
招商银行 王女士 ***********
湖北银行 李泽 ***********
农业银行 贺芳 ***********
中国银行 杨焕勤 ***********
中信银行 张豪 ***********
兴业银行 彭宇飞 ***********
交通银行 陶卓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