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苏GH****、苏GMK**挂
首次拍卖的公告
(****)鲁****执****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苏GH****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苏GMK**挂辰陆牌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
评估价:******元
起拍价:*** ***元,保证金:** ***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之日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法官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
六、目前违章及罚款情况:以接受处罚时实际违章信息为准,此项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通知送达。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换,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开户行号:************
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承办法官电话:****-*******(陈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号。
拍卖辅助机构名称: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咨询电话:****-*******
山东司辅客服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