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东源大道道路工程(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河滨西路**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 ** 栋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柘荣县东源大道道路工程(一期)(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贵州骅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魏文祥、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施宗锋、陈朝明、杨维玲、徐建华、叶竹俭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日。*.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第七条的规定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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