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和传真:****-*******
联系地址:卫辉市市民中心环保局窗口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届满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 |
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 |
石膏脱氯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工农路**号 |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乡市鑫华建材有限公司石膏脱氯项目环评全本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