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VGBMHB-W****-**)
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VGBMHB-W****-**
三、 项目概况:
*、供货类型:
(*)蔬菜包括根茎类、叶菜类、花果类、新鲜菇菌类等。
(*)禽类包括冻鸡、冻鸭类等。
(*)蛋类包括鸡蛋、鸭蛋类等。
(*)肉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
(*)鱼类包括草鱼、鲤鱼类等。
(*)干货类包括干香菇、干木耳、萝卜干、什锦菜等。
(*)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小麦粉)、食用油等。
(*)调味品类包括酱油、鸡精、味精、盐等。
(*)传统节假日供货类包括水果、月饼等副食品。
(**)供货根据招标人不同时间需求,分批供货。
(**)本期供货有效期为**个月(合同每到一年再续签,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及预算金额
品目号 |
服务地点 |
招标简要 |
预算金额 |
* |
府佑东路食堂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万元/年 |
* |
洛市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万元/年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qq.com 招标文件通过该邮箱回复。已报名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 (北京时间)。
(四) 投标地点: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二) 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号)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元)。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或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
*.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上同时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志中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钟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