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河北屯镇天津扬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二十台(套)农机具合作经营项目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武清区 发布时间:2023-06-15
项目名称:武清区河北屯镇天津扬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二十台(套)农机具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扬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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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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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其他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河北屯镇天津扬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二十台(套)农机具合作经营项目 |
资产权益 |
收益权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根据成交收益价格计算,合作方保证每年按时支付给发起方,其他收益归合作方; *、合作经营期间,发起方每年向合作方支付**万元农机具托管费,以维持农机具的日常保养、运行等,超出部分由合作方担负,如农机具发生损毁,合作方及时进行维修或赔偿,发起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 发起方全权委托合作方对农机具进行经营管理,采取自负盈亏; *、发起方承诺拥有合作经营农机具的完全权利; *、发起方声明拥有或根据民主程序有权管理并授权合作方经营,有权签署合作协议,并承诺履行其合作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合作方声明在签订合作协议前已经具备本项目竞价公告、竞价规则等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完全接受竞价公告、竞价规则的全部内容; *、合作方声明竞价报名时已经获得其相关程序授权同意,已就本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与考察,已经获悉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对发起方做出的合作相关条件说明以及对合作经营农机具现有的有关资料及情况、披露的信息已充分了解,并对相关的可能会影响本项目经营的事项作了客观评估,且知晓政府相关部门就本项目出具的相关文件批复及政策规定; *、合作方承诺依法依规经营,服从属地镇街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统筹和管理及发起方的监督。 *、发起方无偿向合作方提供二十台(套)农机具,合作方负责管护及经营,合作期满,发起方验收并收回农机具; **、未经发起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将农机具进行转租、抵押等,一经发现,发起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合作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起方不参与合作方具体的经营活动,但有权监督其涉及利用农机具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合作方在签约前除向发起方支付当年保底收益外,还须交纳**万元合同押金 ,合作期间如果合作方违约,发起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
受让方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转出用途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