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名称:贵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贵港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中均没有设置排他性及强制性要求,本项目一共进行了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三次开标结果均流标。第一次发布公告日期为****年*月**日,开标日期为****年*月*日,开标结果为: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港中心支公司,因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第二次重新发布公告日期为****年*月*日,开标日期为:****年*月**日。开标结果为: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因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第三次重新发布公告日期为****年*月**日,开标日期为:****年*月**日。开标结果为: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因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综合上述情况,及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韦佳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财富中心)*幢****号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