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洛宁竞磋-****-**
*、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兴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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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政采磋商(****)****号 |
洛宁县兴华镇兴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 |
河南省江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兴华镇兴华街邮政银行南隔壁***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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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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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宁县兴华镇兴华村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牛新杰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利峰、董军艳、高向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幢*-****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
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最终排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