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及省级水投公司组建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省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及省级水投公司组建研究
服务范围:安徽省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及省级水投公司组建研究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个月。
服务标准:最终成果需通过审查。
项目负责人:吴强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世培、杨晓双、林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号滨湖时代广场C*幢**层****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黄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号滨湖时代广场C*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