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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