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法律顾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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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郝晓旭、刘树娟、张仁博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云亮、潘竞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云亮、潘竞龙 ***-******** | ||
附件: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XHZX-ZB-****-***(招标文件编号:XHZX-ZB-****-***)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法律顾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新天地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法律顾问项目 |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各项决策及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供应商需对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草拟或者审查采购人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件。 *.代理采购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和复议案件。 *.招聘、解聘采购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相关事宜。 *.代理采购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供应商应成立专业的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针对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应当指派具备与所承办法律服务相适应专业能力的执业律师,对采购人相关咨询事项能够及时做出准确的专业判断。合同履行期间须全程由正式执业律师进行服务,不得由实习律师或辅助人员代为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保障律师团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服务期间,律师确有合理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当事人,征得同意后,方可指派其他同等专业水平的律师代为服务,但必须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降低。 *、成交供应商及委托律师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采购人,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根据采购人要求或工作需要,应及时按照有关程序查阅、摘录、复制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资料。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等相关案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把握该类案件的业务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的保密性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晓旭、刘树娟、张仁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号
联系方式:张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唐云亮、潘竞龙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云亮、潘竞龙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