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信息化用房、检务大厅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信息化用房、检务大厅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号、龙发改招【****】***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信息化用房、检务大厅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 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华新社区;
*.*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装修工程及电梯、空调、办案、警用、信息化等设备购置和安装,配套辅助用房、围墙、电力、给排水、消防、环保、园林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万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
其中:
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天完成勘察,*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勘察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年第***号及建设部【****】年**号令要求保修。
*.* 招标范围: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信息化用房、检务大厅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信息化用房、检务大厅等相关配套设施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 付款方式:具体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设计负责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要求。
*.*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开标室,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家园路*号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号研创国际企业中心A*栋
联 系 人:黄女士黄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