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立柱广告发布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年总价***万元
采购需求:
为对外树立和提升国家级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形象,提高知名度,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能力,现采购高立柱广告发布,服务期:*年,地址分别位于:苏通大桥至竹行收费站段高速主线公路两侧,原宁通高速季市收费站互通主线两侧**米内。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号文规定,须按照财库〔****〕**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工业”行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