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SC****A***
工程名称:遂昌县共富生态产业平台拓展项目-纬五路(H*+***-H*+***.*)、纬四路(J*+***-J*+***)、经六路(B*+***-B*+***.*)道路及周边挡土墙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李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新华 联系电话: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工期 |
* |
丽水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
******** |
何畅立 |
合格 |
***日历天 |
* |
丽水市飞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杜汉尧 |
合格 |
***日历天 |
* |
丽水李池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
项珍燕 |
合格 |
***日历天 |
* |
浙江连丰建设有限公司 |
******** |
应林妹 |
合格 |
***日历天 |
* |
浙江丽水恒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唐隆润 |
合格 |
***日历天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遂昌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