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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TY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中《合同法》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响应情况(指标、参数)与商务响应情况已做调整,详见澄清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有一项重要技术参数已做调整,详见澄清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附件)。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澄清文件中重新制作,所有潜在投标人以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本次更正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安居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克斌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荣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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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pdf |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附件.docx |
代理机构: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