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高速交警支队*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规模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程序由招标人按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二、 招标项目名称:高速交警支队*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三、 招标编号:NBKX-*******
四、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家、行业、浙江省、宁波市及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等相关规定,对高速交警支队本部单次维修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施工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备选单位(中标人)为*名。自施工框架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高速交警支队项目预算在*万元以下(不含)的,由备选单位进行项目实施。
服务期限:自施工框架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年度总维修金额在**万元左右。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无。
*.*、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和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及其下属任何单位无法律诉讼;近五年无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投标人彼此及各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得存在不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天眼网”等),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投标人如有亲属为本项目招标承办人员或招标项目组工作人员的,或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为本项目招标承办人员或招标项目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应在开标前主动提出,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号**层招标代理部处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当面递交提交密封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号**层开标大厅
*.*、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九、招标人及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南路***号
联系人:虞波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号**层
联系人: 徐爱国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