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陕西省 | 西安市 | 蓝田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03日
项目编号:ZZDY-2024-039
预算金额:4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开标时间:2024-11-14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
联系方式
1357*******
联系人:未*
单位: 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
招标人
1769*******
联系人:未*
单位: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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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蓝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提供已缴纳的 ****年**月*日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已缴存的 ****年**月*日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 **:**:**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 ***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号创业广场B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电话:***********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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