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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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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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玲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号***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玲玲***-********-****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限额*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责任限额*万/人***。并代缴车船税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供应商须提供****年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将公告第二条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及单位介绍信(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电汇截图打包发至代理机构邮箱****************@***.com,报名后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号***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号***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 *.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开户行账号:******************注:*)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缴纳成功后如需收据或发票,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每日上午 *:**-**:**,下午 **:**-**:**),领取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号***室
联系方式:王玲玲***-********-****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