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南盘江一级支流(毛洞河、肖金河、后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终止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南盘江一级支流(毛洞河、肖金河、后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提出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盛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异议。经核实盛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期间仍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招标人讨论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曲靖市沾益区南盘江一级支流(毛洞河、肖金河、后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后续招标事宜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公告。
招 标 人: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益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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