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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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恩施州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恩施州本级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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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号二单元***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号二单元***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恩施州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阙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先生***********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XGK-C****-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万元。本项目分为鲜冻禽畜肉鲜蔬类和主副食米面油调料类*个包。第一包采购鲜冻禽畜肉鲜蔬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第二包采购主副食米面油调料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供应商按照对应包号进行投标报价,每包以结算率(以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进行报价,每包报价结算率不得超过**%,并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采购食堂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本公告附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qq.com(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盖章,只需签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号二单元***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号二单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恩施州税务局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阙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