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吉林伟孚特轻量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25万股股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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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吉林伟孚特轻量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项目 |
标的编号 |
N****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重新挂牌、延期或在变更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公告。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吉林伟孚特轻量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第二起步区腾飞大街南侧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野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所属行业 |
金属制品业 |
经营范围 |
轻质金属及非金属材料、装备的设计与分析,轻型材料结构与工艺优化,非标装备及产品开发;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凭环保证经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吉林衡平承载技术有限公司 |
**.**** |
* |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 |
胡平 |
*.**** |
* |
邵梅 |
*.*** |
|
内部决议 |
董事会决议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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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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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 |
****.****** |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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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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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T |
注册地(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内部决策形式 |
其它 |
转让方承诺 |
一、本次信息发布内容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二、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我方在信息发布(披露)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人决定》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其他披露内容 |
依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年**月**日,标的公司共有两笔九台农商行长春分行贷款,均为委托贷款。其一,委托方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二,委托方为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上述欠款本金合计****.**万元,利息合计***.******万元,受让方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产权转让的交易资金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通过吉交所指定账户以货币进行结算。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根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吉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 *、《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结算的交易价款数额为成交金额;《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结算的产权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首付金额。 *、《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金额应不低于总价款的**%,并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交易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吉交所结算交易资金的,转让方应当向吉交所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交易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吉交所核实后,交易资金可以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要求受让方缴纳全额保证金; *.受让方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应从事与汽车零部件制造相关的行业; *.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吉交所对标的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受让方按照相关交易证明文件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后,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转让标的权属移转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交易双方凭资产交易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标的交付时间:成交价款结清后**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依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年**月**日,标的公司共有两笔九台农商行长春分行贷款,均为委托贷款。其一,委托方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其二,委托方为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上述欠款本金合计****.**万元,利息合计***.******万元,受让方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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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线下交易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主体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受让相关决议文件、企业近期财务报表、资信证明、其他资料等: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根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吉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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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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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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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
王鹤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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