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文峰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文峰镇文美村高速出口至三平沿线立面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土建单位工程)
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由于系统固化,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的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①现金形式中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为“应在 **** 年 月 日 * 时 ** 分 ** 秒(北京时间)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现更改为“由于系统固化,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的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①现金形式中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为“应在 **** 年**月**日 * 时 ** 分 ** 秒(北京时间)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月**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年**月**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现更改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 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月**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年**月**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原招标文件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现更改为“固定单价加风险幅度范围包干方式”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本项目不适用。
现更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承包人递交预付款保函,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后,且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及主要设备进场、临时驻地建设、施工围挡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批准后*日内全额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用于抵扣工程进度款,直至预付款抵扣完后正常支付工程进度款。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