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扶余市肖家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扶余市肖家乡王家村黏豆包项目变更及增项项目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扶余市肖家乡王家村黏豆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有缺陷,按照原有设计进行施工不能满足该食品生产的要求,同时为了保证该项目生产能够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经乡政府党委会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拟对原项目设计进行相应变更并增加部分施工项目。具体需要变更及增加的项目包括对原已经完成施工的部分厂房装饰装修进行拆除并变更部分施工内容、项目配套的洁净厂房的地面、门窗、天棚等变更并增加部分装饰项目,变更泵房、外网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项目,新增产品库房、门卫室等施工项目,具体以变更及增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拟采购工程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扶余市肖家乡王家村黏豆包项目原中标供应商为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为此次变更及增加施工项目是在该项目原有设计及施工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为了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并保证项目施工组织的一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关于“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经聘请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单一来源可行性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建议该变更及增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粮康郡**幢***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有意愿提供本公告拟采购的扶余市肖家乡王家村黏豆包项目变更及增项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要附带能够证明拟提供该采购项目全部内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项(*)的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单位名称: 扶余市肖家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宋宏宇
联系地址: 扶余市肖家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郝成伟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温学龙 李雷
联系地址: 扶余市扶余大街***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扶余市肖家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