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了大运路打通工程***kv汾兴、***kv汾梁线、**kv北格线等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党群工作科 电 话:****-******* 电子邮件: *********@***.com 现变更为: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电子邮件: *********@***.com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号 联系人:周亚琼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格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尖草坪区文兴路集祥美地C座三层 联系人:阎爱花 电 话:****-******* ***********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