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服务主体的公告

采购公告 湖南省 | 株洲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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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确保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农发〔****〕*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中育机插(抛)秧、机插机抛环节不限定主体数量,病虫害防控环节遴选*家主体。
二、遴选条件
择优选择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主体,作为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含两年),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本县主管部门备案,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的监管。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近三年,服务主体及其法人征信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年*月底前纳入名录库管理。
三、遴选程序
*.自主申报。按照项目支持的三个环节,各服务主体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服务主体所在地域或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将资料交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
*.县级审核。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收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后对各服务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按得分高低及主体服务能力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环节和服务规模,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定。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县经管站)
咨询电话:****-********,***********。
附件:*.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茶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服务主体名称
(盖章)
法人姓名 电话
农机具原值
(万元)
农机具数量(台) 从业人数
服务主体地址
申报服务地点 申报作业量(亩)
集中育机插(抛)秧 机插机抛 病虫害防控
合计
主要服务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管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要服务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推荐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主体各一份。服务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环节,填报作业量。
附件*:
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近两年签订的部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复印件)
*.社会化服务主体现有的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含农机具名称、型号、数量、作业能力等基本信息(需提供机械设备照片)
*.服务主体征信报告及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服务主体无事故证明(应急局或农机事务中心出具)
*.其他材料
附件*:
茶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集中育秧)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 资质业绩(**分) ①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计**分;②注册登记时间*年以上(含*年),计*分,未满*年不计分;③有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作业服务合同,计*分,未满两年计*分,无作业合同的不计分。 提供营业执照、近两年(****-****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联合社可以以成员社注册时间为依据。
* 作业能力(**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①有育秧大棚,计**分。②有一条以上完整的流水线,计**分。③作业能力****亩(按栽插大田面积)及以上,计**分;作业量****亩至****亩,计**分;作业量****亩至****亩,计**分;作业量****亩以下,计*分。⑤上年未完成任务的主体扣**分。 提供育秧场地、流水线设备照片(水印照片)。
* 安全生产(**分) 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计**分。 提供无事故证明
* 社会评价(**分) ①服务主体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计**分;②获市级荣誉,计*分;③获县级荣誉,计*分。④无县级以上荣誉的,有服务对象提供的好评证明,计*分。 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
* 一票否决制 服务主体的法人近*年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主体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法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相关证明。
合计 ***分

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机插机抛)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 资质业绩(**分) ①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计**分;②注册登记时间*年以上(含*年),计*分,不满*年不计分;③有近两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作业服务合同,计*分,未满两年计*分,无作业合同的不计分。 提供营业执照、近两年(****-****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联合社可以以成员社注册时间为依据。
* 作业能力(**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
①作业机具达*台及以上,计**分;作业机具达*台至*台,计**分;作业机具*台至*台,计*分;作业机具达*台及以下,计*分。②作业能力****亩及以上,计**分;作业量****亩至****亩,计**分;作业量****亩至****亩,计**分;作业量****亩以下,计*分。⑤上年未完成任务的主体扣**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发票、北斗发票机械设备等相关资料
* 安全生产(**分) ①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计**分。②作业人员全部购买保险,计**分;部分作业人员购买了保险计*分;未购买保险计*分; 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花名册、机手操作证书、保险单等复印件。
* 社会评价(**分) ①服务主体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计**分;②获市级荣誉,计*分;③获县级荣誉,计*分。④无县级以上荣誉的,有服务对象提供的好评证明,计*分。 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
* 一票否决制 服务主体的法人近*年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主体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法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相关证明。
合计 ***分

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病虫害防控)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 资质业绩(**分) ①在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计**分;②注册登记时间*年以上,计*分,*年以上未满*年计*分,*年以上未满*年的计*分,不满*年不计分;③有近三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作业服务合同,计*分,未满三年计*分,无作业合同的不计分。 提供营业执照、近三年(****-****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联合社可以以成员社注册时间为依据。
* 作业能力(**分)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作业量的机械、设备、场地等。
作业量****亩及以上,计**分;作业量****亩至****亩,计**分;作业量****亩以下,计*分。
提供机械设备台账及发票、机械设备对应的作业能力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 安全生产(**分) ①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计**分。②无人机及机手都购买了保险、机手都有操作证书计**分;部分购买了保险计**分;未购买保险计*分;机手无操作证书计*分。 提供无事故证明、作业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花名册、机手操作证书、保险单等复印件。
* 社会评价(**分) ①服务主体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计*分;②获市级荣誉,计*分;③获县级荣誉,计*分。④无县级以上荣誉的,有服务对象提供的好评证明,计*分。 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
* 一票否决制 服务主体的法人近*年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主体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统防统治服务主体标志使用授权书。 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法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相关证明。统防统治服务主体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
合计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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