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LWS*******
二、项目名称: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个包,拟采购*名合规污泥处置单位作为采购人污泥处置的备用渠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本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具备区县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一般固废处置能力(*****吨/年以上,处置固废类别含污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号*栋*楼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号*栋*楼***)
十、本招标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桂江路***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号*栋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