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列沃快速路项目部分桥梁工程劳务分包直接采购(*号桥等)直接采购公告 | SDGS-L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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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瓦列沃快速路项目部分桥梁工程劳务分包直接采购项目(*号桥等)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方: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塞尔维亚分公司
*.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概况: 瓦列沃快速路项目,道路全长**.*km,连接塞尔维亚中西部城市Valjevo市连接至Lajkovac市,该快速路设计时速***km/h,为双向四车道结构,路面宽度**米,起点为现有**号国道的(Iverak)设为km * + ***;终点为Lajkovac市的E***高速互通Km** + ***公里。
*.采购内容:此次采购范围即切回量是以项目桥涵部分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将清单下原桥涵分包单位未完成的部分予以切回,其包括:
*)* 号桥、** 号桥、** 号桥、** 号桥、** 号桥及** 号桥清单项下全部剩余未完成的工作;
*)原分包合同项下所有桥梁的锥坡基础及防护工作;
*)原分包合同项下所有桥梁的人行道栏杆工作;
*)原分包合同项下所有桥梁的桥面涂装工作;
*)** 号桥防水卷材及PVC 预埋管的原材料转为甲供原材料;
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桥梁伸缩缝等由甲供,不包含在此次采购中。
预计工期至****年**月*日前完成。
*.直接采购的理由:根据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直接采购适用第二十八条(八)款:“为保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标准、规格型号等方面的一致性或配套性,或公司范围内对货物供应有同样采购需求的在一定期限内,满足合同条款不变的前提下从原供应商处继续添购的(原则上施工类、服务项目不超过*年、货物类项目不超过*年),非“乙方”履行合同项目下采购累计增补金额应小于公司招标II类项目的最低标准,“乙方”履行合同项目项下采购累积增补金额应小于原合同金额。”
鉴于目前项目紧迫的进度要求,拟确定山东广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直接谈判对象,主要原因:
*)山东广大目前为我方边坡防护、路面铺设的劳务分包商;
*)山东广大为原桥涵分包单位具体施工方,其施工范围与上述切回部分有重叠;
*)由其继续执行接续工序可以保证施工质量及连续性;
*)由于切回的工程量较小以及施工质量受前道工序制约,多数满足资质要求的分包商不愿参与报价;
*)工作切回后,为保证工程进度,需尽快推进该部分工作的实施,目前山东广大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在现场,随时可以开始切回工作的实施;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资质资格要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的施工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桥梁类项目施工业绩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广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以塞尔维亚当地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塞尔维亚分公司
*、地址: Trg prijateljstva Srbije i Kine br.*, Novi Beograd *****
*、联系人:江英浩、赵欣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