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HGGZY-ZCGK****-***),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GK****-***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创意工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汉冶东路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货物类 |
* |
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曲磊(组长)、杨耀富(业主评委)、张雅、郭家田、杨磊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