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优惠率 |
* | 无锡客胜邻百货超市有限公司 | ********MA*Y*NJ**K |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通祥路**号 | **.*(均分制) | **% |
货物类 |
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费率打七折计取:***万元以下*.*%,***万-***万*.*%。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淑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号*号楼*楼****
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