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三个中心”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场地租赁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西安市司法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司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司法局“三个中心”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场地租赁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内容:“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项目大楼办公室租赁费、物业费等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陕西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发挥司法部“三个中心”平台效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务实创新法律研究、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精准服务企业法律需求,助推高质量建设示范区,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知名度和影响力,服务西安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司法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有关工作要求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与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最高检“一带一路”检查研究基地和省、市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西安浐灞国际港示范区园区办、贸仲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联动协作,组织开展法律研究、涉外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培训等工作,并建设涉外法治宣传交流展示功能区。。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