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昆艺术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公告 浙江省 | 杭州市
发布时间:02月11日
预算金额:197.4万元
项目名称:2025年场所租赁项目-办公用房租赁
联系方式
1380*******
联系人:张**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京昆艺术中心

项目名称:****年场所租赁项目-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场所租赁项目-办公用房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场所租赁项目-办公用房租赁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杭州市上城区耀江广厦A座*楼,B座*楼的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A座*楼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面积****.**平方米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B座*楼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面积***.**平方米,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根据浙江省文化厅与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签署的《教工路、影业路文化单位及浙江京昆剧团地块改造合作框架协议》,办公地点已装修完毕,且属于正常运转状态,装修及配套设施前期建设一次性投入约***万元,浙江京昆艺术中心自****年起一直租用至今,鉴于以上情形,经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鉴于以上情形,经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原出租方A座*楼刘惠忠、王小军、毛世福,B座*楼彭瑞芳承担较为合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刘惠忠、王小军、毛世福、彭瑞芳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耀江广厦A,B座*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京昆艺术中心

联 系 人:张小亮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杭州延安路***号耀江广厦A座*楼京剧团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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