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吴自然资规告字[****]第**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经吴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吴土****(工)-**号地块、吴土****(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吴土****(工)-**号 |
妙西镇,基地西南侧为南一路,西北侧为***省道,东北侧和东南侧为规划地块(妙西镇渡善村*号) |
二类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 [用地**年] |
**** |
不小于*.*,且不大于*.* |
≥*** |
≥** |
≥*.* |
≥*.** |
≥***.** |
*** |
** |
吴土****(工)-**号 |
埭溪镇,基地北侧为创业大道,西侧和南侧为规划地块,东侧为河流(埭溪镇DX-**-**-**A-*号地块) |
三类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地**年] |
***** |
不小于*.*,且不大于*.* |
≥*** |
≥** |
≥*.** |
≥*.** |
≥***.** |
**** |
*** |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入选),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须持有吴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吴兴区工业项目准入核定表》,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准入要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三)拍卖时间:
吴土****(工)-**号:****年*月**日上午*:**
吴土****(工)-**号:****年*月**日上午**:**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个工作日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埭溪镇自然资源所、吴兴区妙西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徐女士****-*******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自然资源所郑先生***********
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自然资源所叶先生***********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