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沙颍河洼地郾城区一期)EPC总承包第1次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河南省 | 漯河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3月11日
项目名称: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沙颍河洼地郾城区一期)EPC总承包
联系方式
0395********
联系人:孟**
单位: 漯河市郾城区幸福渠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
1533*******
联系人:胡**
单位: 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沙颍河洼地郾城区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二、变更内容: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现变更为: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原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水利工程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现变更为: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原文件设计费变更为勘察设计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现变更为“(*)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招标时招标人公开已完成并获批的项目前期成果的除外”,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附件中下载。

三、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版本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郾城区幸福渠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

联系人:女士    张女士  高女士

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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