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云平台办公办案网络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云平台办公办案网络应用项目
结果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云平台办公办案网络应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云平台办公办案网络应用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LZB-*******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检务通”云平台办公办案网络应用
四、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定标日期:****年**月**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新、李利霞、吕凤敏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新乡市平原路***号
中标金额:***,***.**元
服务(完工)期:**个月
质量:合格
招标代理费:按双方合同约定金额*****.**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原阳县安泰街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楼***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科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
招标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原阳县安泰街
联系人:何医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商定创业大厦*楼***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