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实验小学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有限数量制说明第*点进行修改:原表述为“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 分,总分 **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 名(含 *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现修改为“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 分,总分 **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 名(含 *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本工程原定于****年*月**日*时**分为投标截止时间,因项目调整,现对项目进行延期,其他事宜相应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本次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柳州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 *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柳州市柳北区实验小学.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