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省 | 咸宁市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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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万元/年,其中包*生鲜类***万元,包*预包装成品类***万元。

*.项目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货品类别

综合折扣率

(最高限价)

交货地点

备注

*

生鲜类

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

综合折扣率≤**%

咸宁境内(距咸宁市区约**公里)

*

预包装成品类

干调类、饮品类

综合折扣率≤**%

咸宁境内(距咸宁市区约**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年((甲方视情可续签*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内部采购网(www.plap.mil.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军采网(www.plap.mil.cn)上登记备案,需提供备案成功的网站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收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