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变更,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原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招标人:吉林龙之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创业便民服务中心*楼***号
电话:***********
联系人:王大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楼
邮编:******
联系人:郭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