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监理)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监理) |
招标人 |
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招标代理 |
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反馈方式 |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号金茂大厦A幢*楼),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联系方式:****-********。 |
相关说明 |
*、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年**月**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