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 | |
标段(包)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 | |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利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