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 周村区周隆路 *** 号 **** 、 ****-* 号商业房产 的公告
公告时间: **** / * / * * |资产处置单位: 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将于 ***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 年 * 月 ** 日 ** 时止 (延时除外)在 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 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网址: sf.taobao.com ) ,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周村区周隆路 *** 号 **** 、 ****-* 号商业房产 (详情公告于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 **.*** 万 元,保证金: * 万 元,增价幅度: ** ** 元 (或整倍数) 。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 * 年 * 月 ** 日止 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李法官,联系电话: ****-*** **** ) 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 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 特别提醒: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 、拍卖房产所占用的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为 **** 年 ** 月 ** 日,具体终止年限到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本院不承担保证责任。
*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能否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请自行到到有关部门了解。
* 、本次拍卖中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具体欠费金额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做任何保证。
* 、本次拍卖所展示的图片为涉案标的物的概括性场景介绍,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看样。一旦决定购买,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 、因部分被执行人联系不到,拍卖通知无法送达,特此公告五日,以示送达。
六 、 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 于 **** 年 * 月 ** 日 前 与本院联系。
九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 *** * 年 * 月 ** 日前 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 一 、拍卖余款请在 拍卖成交后七 个工作日 之内 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 *******************
*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 - 我的拍卖支付,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二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 及时报名 。
十三、依照法释﹝ **** ﹞ **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 ****-******* ; *********** ( 李 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 ********** (山东司辅 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 ***-***-****
淘宝技术咨询: ***-***-****
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
二〇二 五 年 一 月 十 五 日